【2025】野外露出有這麼簡單?合法露營區申請就看這1篇

81
當你在露出時,你是否有想過:這個露營區是怎麼來的呢?
走至山林,接受自然的洗滌,近年來,露營的風氣席捲現代人,商機無限,也因此吸引人們投入露營區的設置,可露營區的設置和申請並沒有那麼簡單,現在就讓我們一起看看露營區申請上該注意的細節吧!

一、合法露營區該依循的法條

露營區的主要依循法條為《露營場管理要點》,在申請時,第一步是釐清露營區所在的土地性質為何,才有法條可以遵循:
  • 都市土地:都市計畫法
  • 非都市土地:區域計畫法
  • 國家公園:國家公園法
  • 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其中,非都市土地又可細分成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其他用地,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
  • 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若用以搭建露營及野餐設施,免經許可。
  • 其他用地:不符合露營區之申請。
  • 農牧用地與林業用地:以1公頃以上和以下作為界線。若小於1公頃,則需要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之1,提出申請許可;若大於1公頃,則需遵照土地使用分區,或是進行用地變更。

二、農牧用地與林業用地之規則

(一) 農牧用地之露營區

  • 全區域的面積應小於1公頃。
  • 允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且上述設施的總面積不得超過區域總面積的10%,亦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 衛生設施和管理室的總面積不得超過上述面積的30%,且設施的高度不得超過4公尺。

(二) 林業用地之露營區

  • 全區域的面積應小於1公頃。
  • 只允許設置營位設施及衛生設施,且上述設施的總面積不得超過區域總面積的10%,亦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 衛生設施的面積不得超過上述總面積的10%,且設施的高度不得超過3公尺。
注意!若露營場同時包含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則其總面積應小於一公頃;且露營場不得設置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域中的災害敏感類型、生態敏感類型、資源利用敏感類型,以及第二級環境敏感區域中的災害敏感類型。欲知第一級和第二級環境敏感區域的種類,可參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佈之露營場申請應查詢環境敏感地區項目表
getInTouch

文章關鍵字

關鍵字搜尋

訂閱電子報

姓名
E-mail
驗證碼

文章目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