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變就能變?不得不知的特定工廠變更登記5大限制

factory-workshop-interior-machines-glass-production-background (1) (2)
千辛萬苦,未登記工廠總算順利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但這樣就能夠合法運用了嗎,想怎麼變就怎麼變了嗎?別急,這篇文章將會清楚告訴你特定工廠變更登記現存的5大限制,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哪些限制,避免喪失好不容易獲得的特定工廠登記資格吧!
延伸閱讀:農地工廠的轉捩點:特定工廠登記3大時間點與4大好處

一、特定工廠變更登記必備基本文件

  • 特定工廠變更登記事項申請書
  • 委託書
  • 特定工廠核准公文影本

二、特定工廠變更登記五大限制

(一) 事業主體不可變更

事業主體的統一編號是不能做更改的。除此之外的負責人、公司名稱或是股東都可以進行變更。

(二) 若為合資/獨資事業,合夥人/負責人不可變更

不論是與他人共事的合資,如股份有限公司,抑或是獨自出資的事業,如企業社等,合夥人或負責人都不可以進行更改。

(三) 廠地、廠房、建築物不得再增加

可以減少,但不得增加。如果需要減少,需附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開立的證明或核准函、建築物配置平面圖、建築物配置面積計算方式,以及建築物現場照片。

(四) 不得增加非低污染之產業類別與衍生產品

僅可變更或增加低污染之產業類別與衍生產品。有想要增加這一種類之產品的業者,需要在申請時附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所開立的證明或核准函、產品製造流程、機械設備配置平面圖、變更後機械設備容量、熱能計算式,以及生產作業場所照片。

(五) 土地與建築物僅供個人使用,不得租賃予他人做使用

不能夠將工廠土地、建築物的全部或部分轉租給其他人使用。

三、相關罰則

上述之限制皆出自於《工廠管理輔導法》,以及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佈之相關規定。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13條規定,若違反上述限制者,應遵照工廠所屬之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規定,限期改善。且工廠負責人將被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屆期仍未改善,特定工廠登記將被廢止。
getInTouch

文章關鍵字

關鍵字搜尋

訂閱電子報

姓名
E-mail
驗證碼

文章目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