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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的轉捩點:特定工廠登記3大時間點與4大好處
May 29,2025

一望無際的西部平原上,除了綠油油的農田,亦有不少矗立其中的鐵皮工廠,這突兀的風景源於民國60年代時的政府政策,雖為台灣的工業發展創造輝煌,可時至今日卻衍生了不少問題,如工業對農業環境的污染、老舊廠房潛藏的工安危機等。
民國108年,政府通過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並於民國109年3月20日生效實施,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於焉而生。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旨在於全面納管和輔導農地工廠合法化。本文將會分別講解特定工廠的登記流程、相關法規與登記所帶來的4大好處,協助你了解政府的政策。
一、特定工廠登記——特登大哉問
若要了解特定工廠為何,我們必須先了解未登記工廠。所謂的未登記工廠,即為未經過合法登記設立,或是位於非工業用地上的工廠。
配合政府政策,如想讓未登記工廠成為合法工廠,第一步需先審視貴司是否有符合以下三點因素:
- 工廠之建築物起建於105年5月19日以前,且申請時仍持續運作。
- 屬於低污染產業。(是否屬於低污染產業,可參考此份由經濟部發佈的低污染認定基準)
- 位於非限制區域的工廠。(詳情可參閱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
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正,未登記工廠需接受政府輔導,進而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如未完成特地工廠登記可能面臨的風險有以下三點:
- 遭受主管機關(如農業局、建管處、環保局等)裁處罰鍰
- 無法取得銀行融資或申請政府各項補助方案
- 無法取得合法營業資格,影響企業永續經營
二、特定工廠登記3大時間點
1. 申請納管(111年3月19日前完成,2年內)
確認自己的工廠符合登記資格後,應立即向所屬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納管,且依照《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五條規定,申請納管之工廠每年須繳交「納管輔導金」予主管機關,直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納管輔導金計算方式:
- 廠房面積若於三百平方公尺以內,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
- 若廠房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每增加一百平方公尺便加計新臺幣五千元。若增加面積不足一百平方公尺,仍以一百平方公尺計算。
- 每年最高繳交之納管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 如未繳納,應於30日內補繳。
2. 提出改善計畫(112年3月19日前完成,3年內)
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向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工廠改善計畫,需於2年內完成改善,若無法如期完成可於截止日前三個月申請展延,以不超過民國 119 年3月19日為限。工廠改善計畫所指涉的範圍包含以下項目:
- 消防安全優化——完整的消防圖審簽證與竣工查驗流程
- 建築結構強化——專業建築現勘、精確測繪、嚴格的結構安全評估與建築師簽證
- 環境保護提升——全面性環保審查:空氣、水質、土壤污染管控,以及完善的廢棄物與毒化物處理
- 給水系統完備——確保合法水源取得,並針對每日用水量超過3公噸者制定專業用水計畫
- 排水系統優化——建立高效能的廢污水處理與排放機制
- 其他基礎要求——符合設廠標準、山坡地相關規範等
3. 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特定工廠之期限為20年,至129年3月19日為止。)
改善完成後,方可提交特定工廠登記申請,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完畢,工廠將需要繳納第一次的「營運管理金」和「登記費用」,完成繳交後即可獲得特定工廠之登記。特定工廠登記之期限為20年,營運管理金應自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日起每年繳納,直至土地及建物合法化。
營運管理金計算方式:
- 廠房面積若於三百平方公尺以內,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
- 若廠房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者,每增一百平方公尺便加計新臺幣五千元。若增加面積不足一百平方公尺,仍以一百平方公尺計算。
- 每年最高繳交之營運管理金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 如未繳納,應於30日內補繳。
三、特定工廠登記4大好處
- 排除《工廠管理輔導法》中,因未依法登記而生的罰鍰。
- 排除土地、建築物等相關法規的罰鍰。
- 申請特登後,可向台電、台水申請接電接水。
- 可辦理土地變更。
四、特定工廠相關法規與罰則
法源 | 罰則 |
地方政治處罰 | 未進行納管申請與未進行轉型、遷廠、關廠之工廠將會被強制停止供水和供電。 |
工廠管理輔導法 | 第28-14條: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若違反上述之6大限制,除了限期改善,工廠負責人亦會被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持續未做出改善,特定工廠登記將會被廢止使用。 |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 第5、17條:如未定期繳交納管輔導金和營運管理金,將會被駁回納管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和經核定之改善計畫亦會遭到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