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GMP第三階段實施,工廠登記與設廠規劃有哪些重點?

自民國115年(2026年)7月1日起,化粧品GMP第三階段正式實施,其餘一般化粧品製造場所也納入強制適用範圍,符合公告條件的固態手工香皂製造業者除外。
這次實施的重點是擴大GMP適用範圍,並非要求所有化妝品工廠重新辦理工廠登記。
既有工廠應檢查廠房配置、製程及品質管理是否符合規範;準備新設工廠的業者,則應在規劃階段將GMP與工廠登記條件一併納入評估。
化妝品GMP是什麼?主要管理哪些事項?
GMP是「優良製造規範」,台灣依《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管理化粧品製造場所,相關規範參考ISO 22716制定。
GMP涵蓋人員衛生、廠房設備、原料管理、製程操作、品質管制及文件紀錄,目的在於降低污染、混料及品質異常風險。
例如乳液製造從原料秤量、混合攪拌到充填包裝,都須建立相應的作業程序與紀錄,確保製造過程可管理、可追溯。
化妝品GMP分三階段實施,差別在哪裡?
衛生福利部依不同化粧品類別,分三階段將製造場所納入強制GMP管理。

| 階段 | 實施日期 | 主要適用對象 |
|---|---|---|
| 第一階段 | 113年7月1日 | 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及特定居家牙齒美白用途化粧品 |
| 第二階段 | 114年7月1日 | 嬰兒用、唇用、眼部用化粧品,以及非藥用牙膏、漱口水 |
| 第三階段 | 115年7月1日 | 其餘一般化粧品製造場所,公告排除者除外 |
三階段均適用《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差別在於強制實施日期與產品類別。
完整適用範圍仍應以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28日公告為準。
115年GMP第三階段上路,既有化妝品工廠要做什麼?
自115年7月1日起,一般洗髮精、沐浴乳、乳液及保養霜等化粧品製造場所,若屬第三階段適用對象,即須符合GMP規範。
第三階段擴大的是GMP適用範圍,不會因此要求所有工廠重新辦理工廠登記。
已取得工廠登記,也不代表符合GMP。
符合公告條件、因未達工廠認定標準而免辦工廠登記的固態手工香皂製造場所,屬第三階段排除對象。
既有工廠應檢視原料驗收、設備清潔、製造操作、品質檢驗及異常處理等作業程序與紀錄,並可參考食藥署提供的GMP自評表檢查管理制度是否有缺漏。
既有化妝品工廠,需要重新改建廠房嗎?
第三階段實施不代表所有既有工廠都必須改建,重點在於現有設施與作業是否符合規範。
依《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4條,製造、包裝及儲存等區域應適當區隔與標示。
既有工廠可檢查:
現有設施若不符規範,應針對缺失改善,不代表必須全面重新裝修。
新設化妝品工廠,設廠規劃要注意什麼?

新設工廠應依產品類型與製造程序,規劃設備、儲存及人員作業空間。
例如乳液製造涉及原料儲存、乳化調製、半成品管理及充填包裝,不同製程會影響設備、用水、用電與廠房面積需求。
規劃時可依實際作業建立以下流程:
《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8條也規定,製造場所應具備供製造人員使用的更衣室及洗手設備;未具備拋棄式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及鞋履者,還應設置洗滌或消毒滅菌設備。
在承租、購置或裝修廠房前,應確認土地使用、建物合法性及預定工廠用途,並預留設備、清洗及儲存空間,避免廠房完工後因製程動線不足而重新調整。
原本只有分裝,增加自行調製要辦工廠登記嗎?
依現行公告,僅執行化粧品包裝作業(充填、分裝及標示)的場所,得免辦工廠登記,但仍須符合適用的設廠標準及GMP要求。
例如原本只將購入的半成品充填入瓶,後來增加原料投料、混合或攪拌等製造程序,就應重新確認是否仍符合免辦工廠登記的條件。
業者應向地方工業主管機關確認新增製程與設備後的登記要求,並評估原料儲存、製造設備及清洗空間是否足夠。
若原本已取得工廠登記,且新增製程涉及登記事項變更,則應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昶鑫觀點
化妝品工廠的設廠規劃,應從預定產品、製造程序及設備需求開始評估。不同製程所需的廠房面積、用水用電及作業空間各不相同,也會影響後續工廠登記與設施配置。
對於準備新增產線或自行調製產品的業者,應先核對現有廠房的使用條件與登記事項,再決定是否增設設備或調整空間,避免工程完成後才發現需要補辦相關程序。
化妝品工廠|設廠空間配置示意

衛生作業空間
洗手消毒設施及作業空間實際配置。

生產設備與空間配置
生產設備、工作區域及廠內空間配置情形。

廠房使用空間
廠房內部使用空間及設備配置實況。
化妝品工廠設廠、登記需要評估?
昶鑫工程顧問可協助評估土地與建物條件、工廠登記及設廠規劃。
新聞、法規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化粧品製造場所全面實施GMP(115年5月27日)
- 衛生福利部|化粧品GMP三階段實施公告(113年6月28日)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8條
- 《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4條、第8條
-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 食藥署|化粧品GMP專區常見問題與答覆